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教育的系列讲话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市语委、市教育局决定举办“我们的节日”第六届金华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大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作品要求 (一)大赛诵读以有关我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的优秀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 (二)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均可。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三)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以增强艺术效果。集体朗诵节目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含伴舞)。 三、大赛安排 (一) 各县(市、区)选拔推荐(2017年6月16日前)。各县(市、区)组织选拔赛,根据选拔赛结果择优推荐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各1个朗诵节目参加市级比赛。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将在学校报名基础上择优推荐2个朗诵节目参加市级比赛。 (二)市级比赛(2017年7月中旬)。市级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推荐参加市级比赛的节目基本情况(包括诵读背景音视频、朗诵内容的文字稿、参赛节目登记表等)报送市语委办公室,联系人:李芸,联系电话:82469586,电子信箱:709935402@qq.com。 四、奖项设置 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对组织动员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附件:第六届金华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参赛节目登记表 金华市语委办公室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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