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12月3日至4日,受浙江省语委委托,金华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一行19人在金华市语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郭金仪的带领下,对磐安县进行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经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全面细致地考核,评估团一致认定,磐安县已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准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