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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金华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和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4-21 信息来源:金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语委办、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通知》(浙语办〔009〕4号)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浙语办〔009〕5号)精神,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广大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生的风采,决定在全市举办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的首届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和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作品内容和格式要求
  详见浙语办〔009〕4号、5号文件(附件和附件)。
  二、选送要求
 

  (一)选送名额
  .教师普通话大赛:每县(市、区)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各名,各组名额不能打通使用。直属学校每校推荐个节目,初赛后推荐个节目参加全市比赛。
  .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每县(市、区)50件作品(不含高校)。直属学校每校推荐5件作品,初评后推荐0件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二)选送方式:参赛作品寄送方式与省要求相同,填写《首届金华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参评节目登记表》(附件4)、《首届金华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参评节目目录》(附件5)《首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登记卡》(附件6)和首届金华市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目录》(附件7)用快件形式寄: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地址:八一南街588号5楼),也可直接将作品送到金华市教研室。以县(市、区)为单位选送,直属学校直接送。联系人:毛玉文;联系电话:805776,8898。
  (三)选送截止时间:009年5月0日。
  三、评奖办法
  (一)教师普通话大赛:
  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三个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
  (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分小学低年级组、中年级组、高年级组和初中组、高中组(含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5个组别,按软笔和硬笔两类书体评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四、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金华市语委、市教育局主办,市语委办公室、市教育局教研室承办。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语委办。联系人:马晓红,电话:8469586;章毅,电话:8649 。
  五、其他事项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等。各县(市、区)初赛等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解决。市里比赛等有关活动所需的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应做好作品资格和原创的把关工作。严肃比赛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对作者及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
  .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5. 首届金华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参评节目目录
                                      
                           金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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