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补办指南 一、补办流程 1. 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EMS)把资料寄: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321017 联系电话:0579-82489013。 2. 资料审查及快递寄回: 所寄资料齐全且内容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与我局电子档案相符的,给予补办,我局通过邮政快递(EMS)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寄回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邮政快递(EMS)时支付快递费用。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1. 当地教育局人事科(或档案所在学校)证明1份(原件)。 内容:某校***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特向贵局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盖章及时间。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2份(原件)并贴好照片,申请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写上日期。 3.申请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名。 4. 申请人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