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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456人通过春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 2016-12-08 信息来源: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我市2456人通过春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

金华市2016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2489人完成网上申报。通过现场确认资格、体检、教学能力测试等程序,有2456人通过认定。

  据悉,申请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除要求有本科以上的学历水平外,还要求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和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成绩,以及良好的思想品德等。根据规定,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金华市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实习指导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辖区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金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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