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是金华市直属学校,分设两个校区,初中校区位于金东区笃学路1号(李渔东路与康济街交叉口,金东公安分局北面),学生1400人左右,开设两个学生食堂。高中校区位于艾青路1589号(金华一中北面),学生900人左右, 1个学生食堂。学校决定两个校区3个学生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现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由我校自行组织。标的为3个食堂,即初中校区一、二楼学生食堂和高中校区学生食堂。经营范围为中式快餐,面食及特色小吃。 每个投标人限中一个标。 二、托管方式与期限: 托管方式:中标人在学校监督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托管期限: 1年。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如果师生测评满意度高,托管协议可顺延。 三、学校提供设备情况: 3个学生食堂都配有常规厨房设备,免费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但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待协议期满交还给校方;中标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现有设备。 学校向初中校区每个食堂管理公司提供职工集体宿舍4 间,向高中校区食堂管理公司提供职工集体宿舍5间(规格、设施基本上同学生宿舍),水电费由公司支付。 四、报名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证照齐全的餐饮管理企业。 2.近三年有经营住校学生1000人以上大、中学校食堂经历,且在金华市区或周边县市有连锁食堂或餐饮店,经营期间学校都食堂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及以上等级。 3.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所经营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未受到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 4.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和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下)。法人代表不能到场报名的,需交法人代表委托书。 2.近三年经营住校学生1000人以上大、中学校食堂及连锁店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等)。 3.食堂或连锁店组织、管理制度(汇编成册) 4.能证明资质、实力、业绩的其它资料。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7日上午11时(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本校初中校区科技楼2楼总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 0579-81331139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即采用先报名后邀请的方式。已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代表已取得投标资格,学校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正式投标人,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