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浙江省2018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外贸类操作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或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9-82469626、82469642。
金华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12月8日
附件:浙江省2018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金华考区违纪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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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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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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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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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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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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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5811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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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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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阅卷时发现考生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和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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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名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外贸类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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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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