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金华市中宇物流有限公司:
你们要求变更金华市交通培训中心办学场所事项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金华市交通培训中心的办学场所由金华市环城西路1300号变更为金华市环城西路2350号。
希望你们依法办学、严谨治学,努力为金华的教育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批复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