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浙教督【2016】153号)精神,经金华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兰溪市江南职业技术学校、东阳市花园职业技术学校、永康市蓓蕾学校符合浙江省三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学校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一、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12日至18日。
二、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金华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
2.联系电话:0579—82469763。
3.电子邮箱:1043065116@qq.com。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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